甲方(委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住所地/居住地:
聯系人: 聯系電話:__
乙方(受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住所地/居住地:
聯系人: 聯系電話:__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甲乙雙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基礎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事宜,經友好協商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咨詢服務內容與目標
1.1 服務范圍:乙方根據甲方需求,就【項目/事項】(以下簡稱“本項目”)提供全面的策劃咨詢服務,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附件一《服務內容清單》。
1.2 服務目標:通過乙方的專業服務,協助甲方達成【】之策劃目標(具體、可衡量的目標描述)。
第二條 服務期限
2.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,完成全部咨詢服務并交付成果。
第三條 服務方式與成果交付
3.1 服務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市場調研、數據分析、策略制定、創意構思、方案撰寫、會議研討、培訓指導等。
3.2 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計劃節點,向甲方提交書面(或電子版)咨詢成果報告。最終成果應于服務期限屆滿前提交,具體交付清單及時間詳見附件二《成果交付計劃》。
3.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,應在__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或提出書面修改意見。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的,視為認可該階段成果。
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
4.1 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元整)。該費用為含稅價,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、稅費及合理利潤。
4.2 支付方式(請選擇一種):
□ 分期支付:
(1)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款,即總費用的%,計人民幣元;
(2)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經甲方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期款,即總費用的%,計人民幣元;
(3)乙方交付全部最終成果并經甲方最終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,即總費用的%,計人民幣元。
□ 一次性支付:乙方交付全部最終成果并經甲方最終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。
4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等額增值稅發票,甲方收到發票后按約定付款。
第五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5.1 甲方權利與義務:
(1)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專業、及時的咨詢服務;
(2)應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、信息支持與便利條件,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、合法性;
(3)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咨詢服務費用;
(4)對乙方提交的涉及商業秘密的咨詢成果負有保密義務。
5.2 乙方權利與義務:
(1)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咨詢服務費用;
(2)應組建專業服務團隊,勤勉、盡責地完成咨詢服務,保證成果的專業性、合法性及可操作性;
(3)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資料,并在服務結束后歸還或按甲方要求銷毀;
(4)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。
第六條 知識產權
6.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創作并提供給甲方的最終咨詢成果(包括但不限于策劃方案、分析報告、文本、圖表、數據模型等)的知識產權,在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項后,自交付之日起全部轉讓予甲方所有。
6.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。如有第三方主張權利,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。
第七條 保密條款
7.1 任何一方對于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、或接觸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(以下簡稱“保密信息”)均應保守秘密。
7.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、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。本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持續有效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日的,乙方有權暫停服務或解除合同。
8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成果,每逾期一日,應按合同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日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。
8.3 若乙方提供的服務或成果存在重大缺陷,無法實現合同主要目的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重做或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費用及賠償損失。
8.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,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
9.1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,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。
9.2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戰爭、重大政策變化等)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,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
11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執份,乙方執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簽字)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通知與送達:本合同載明的雙方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。任何一方向該地址發出的函件,在發出后第日即視為送達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_年月_日
附件一:《服務內容清單》
附件二:《成果交付計劃》
(注: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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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15 11:23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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